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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的公司治理及股东权益保护实务论坛研讨论文及案例的通知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实践中形成了一批成熟经验,迫切需要通过制度予以系统固化,也需要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从而进一步复制推广。 为深入服务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着力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定于2019年11月初在四川成都举办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的公司治理及股东权益保护实务论坛,诚邀全国各地公司法业务精英根据下述选题提供论文及案例,积极参加、踊跃投稿,共同探讨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的公司法实务问题。本次征文设有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 一、论坛主题 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的公司治理及股东权益保护 二、征集论文及案例参考主题(可自行确定主题) (一)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法律实务 (二)关联交易与公司利益保护 (三)公司利润分配与股东权利救济 (四)公司法律风险评估与预防实践 (五)公司合规法律实务 (六)其他有利于营商环境构建的公司法理论与实践研究 三、征文及案例要求 (一)征集对象:各地律师,公检法司及职能部门法规处相关法律实务工作者,高校、研究机构专家学者,企业法务人员等公司法业务精英。 (二)论文可按参考选题撰写,也可紧扣论坛主题自拟题目撰写。 (三)案例以公司业务领域律师办理的能够代表律师在本业务领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成功的诉讼案例和非诉讼案例为主(案例发生时间不早于2012年)。诉讼案例包括案情介绍、争议焦点、代理意见(辩护意见)、判决结果(附司法文件)、案例评析、结语和建议;非诉讼案例包括案情介绍、争议焦点、代理思路、案件结果概述、相关法律规定解读、案例评析、结语和建议。 (四)论文全文5000—8000字为宜,文责自负。 (五)案例篇幅要求在3000字以上。 (六)可以提交符合论坛主题的本人已公开发表过的论文(务必注明)。 (七)倡导撰写案例分析,非诉、诉讼或仲裁案例均可,撰写相关法律问题研究的,应注重实务性,忌纯理论空谈。 (八)论文格式 1.封面左上角冠:营商环境建设下的公司治理及股东益保护论坛征文,四号楷体,标题用二号宋体加粗,标题下署作者单位名称及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2.正文标题用小二号宋体加粗,标题下署作者单位名称及作者姓名; 3.摘要和关键词:“摘要”及“关键词”用小四黑体,均用方括号(即[ ])标出,摘要及关键词的内容用五号楷体; 4.正文用小四号仿宋; 5.参考文献:均列于论文最后,“参考文献”居中,小四黑体;参考文献内容,序号用方括号(即[ ])标出,五号宋体;引用文章,按作者名、文章名、刊物名、期数的顺序排列;引用书籍,按作者名、书籍名、出版社、出版时间、页码的顺序排列; 6.页边距:上、下均为2.54cm,左、右均为2.5cm,文档网格14.3。 (九)案例格式 1.标题:宋体,小二号,加粗,居中; 2.标题下注明作者所在律师事务所、作者姓名:宋体,四号字,居中; 3.正文(含副标题):宋体,四号字; 4.结论:宋体,四号字; 5.参考文献和注释:宋体,五号字; 6.页边距:上、下均为2.54cm,左、右均为2.5cm,文档网格14.3。(案例文档格式详见附件) (十)论文、案例以WORD文档形式发至邮箱:1325405006@qq.com 截稿日期为2019年10月10日。 论坛主办方将根据投稿情况进行分类、邀请专家评审,并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安排有关获奖作者在论坛上进行主题演讲、互动交流。 (十一)论文一经投稿,视为同意并授权论坛主办方出版。 (十二)案例要求能够向社会公众公开,不能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存在不宜在互联网公开的内容。 四、联系人 林逸沁 联系电话:133 8152 0251 段 爽 联系电话:187 8004 9472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 2019年8月5日 |